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審核
事項名稱: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審核
設定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申請條件:
(一)有企業(yè)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yè)場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有固定的網絡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并取得從業(yè)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材料:單位基本情況、法人代表、安全組織負責人、安全管理員、所屬網絡、入網時間、服務種類、服務性質、網絡概況、IP選址范圍等;單位基本情況、法人代表、安全組織負責人、安全管理員、所屬網絡、入網時間、服務種類、服務性質、網絡概況、IP選址范圍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見書、文化部門同意籌建的批準文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申請表、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辦理地點:臺前縣公安局701室
辦理時間:法定許可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許可期限5個工作日(材料齊全)
聯系電話:0393-8848018
辦理流程: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單位審核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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