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注銷登記
來源:縣政府辦20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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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注銷登記
設定依據(jù):《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
《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二十五條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辦理材料:
(一)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決議,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
(三)成員大會、成員代表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營業(yè)執(zhí)照;
(五)清算組全體成員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辦理地點:行政服務中心工商窗口
辦理時間: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法定許可期限20個工作日、承諾許可期限5個工作日(材料齊全)
聯(lián)系電話:0393-850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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