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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政文〔2015〕37號臺前縣人民政府關于確定臺前縣2014年公共租賃住房(小區(qū)紅線內(nèi))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國有出資人代表的批復

來源:縣政府辦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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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送的《關于確定臺前縣2014年公共租賃住房(小區(qū)紅線內(nèi))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國有出資人代表的請示》(臺住建〔2015〕170號)收悉。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央預算投資內(nèi)固定資產(chǎn)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5〕355號)文件規(guī)定,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你局負責我縣2014年公共租賃住房主體和配套項目的建設和運營,保證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為該項目國有資本出資人代表,同時負責對國有資本的監(jiān)督和管理,行使政府出資人職責。
    此復。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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