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政文〔2014〕10號關于同意變更縣供電局工商注冊登記及國有產(chǎn)權登記證出資人的批復
來源:縣政府辦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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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供電局:
你局《臺前縣供電局關于變更工商注冊及國有產(chǎn)權登記證出資人的請示》(臺電字〔2014〕9號)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局申請意見,根據(jù)《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電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豫政〔2014〕62號)文件精神,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劃轉,變更工商注冊登記“出資人”為臺前縣人民政府,辦理或變更國有產(chǎn)權登記證“出資人”為臺前縣人民政府,縣財政局作為該項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
特此批復。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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