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 | 注冊   微信 簡體 繁體
無障礙閱讀 進入適老模式

臺政文〔2014〕10號關于同意變更縣供電局工商注冊登記及國有產(chǎn)權登記證出資人的批復

來源:縣政府辦2014-03-01
瀏覽量:6403

縣供電局:

  你局《臺前縣供電局關于變更工商注冊及國有產(chǎn)權登記證出資人的請示》(臺電字〔20149號)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局申請意見,根據(jù)《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電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豫政〔201462號)文件精神,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劃轉,變更工商注冊登記“出資人”為臺前縣人民政府,辦理或變更國有產(chǎn)權登記證“出資人”為臺前縣人民政府,縣財政局作為該項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

特此批復。

                                    2014227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