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前縣教育局關于印發(fā)《2020年臺前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
現將《2020年臺前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學校實際,嚴格貫徹落實。
2020年5月8日
2020年臺前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fā)〔2019〕26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號)、《濮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2020年濮陽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發(fā)〔2020〕52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結合臺前縣教育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國家、省、市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為依據,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建立健全科學、規(guī)范、明晰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保障教育公平,優(yōu)化教育生態(tài),著力解決“鄉(xiāng)村弱”和“城鎮(zhèn)擠”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推動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把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統籌城鄉(xiāng)招生工作,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實行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堅持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原則。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成績或采取任何考試的方式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學生按劃片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由審批地統一組織實施招生,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報名注冊入學”,直接錄取,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三)堅持計劃招生、控制班額原則。合理確定學校招生片區(qū)范圍和招生計劃,確保小學、初中招生班額不超過55人,鼓勵有條件的鄉(xiāng)(鎮(zhèn))和學校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確保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超大班額,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推行“陽光招生”,加強招生工作領導,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采取多途徑宣傳招生入學新政策、新要求,及時發(fā)布招生信息,主動接受各方監(jiān)督,保證入學機會公平。
(五)堅持控輟保學和教育優(yōu)待原則。依法保障進城務工經商隨遷人員子女、農村留守兒童、貧困家庭子女、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教育優(yōu)待政策安排優(yōu)撫對象子女入學。
三、招生對象
小學招生對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
初中招生對象:2020年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四、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招生
1、鄉(xiāng)(鎮(zhèn))農村公辦學校招生。實行免試就近、單校劃片或對口直升的招生方式入學。小學招生原則上以街道、村組等區(qū)域為招生范圍進行劃片入學;初中招生可采取小學對口直升或以街道、村組等區(qū)域為招生范圍進行劃片入學。長期生活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組的本地戶籍或外來人員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在規(guī)定的招生時間內,攜帶戶口簿和居住證明到劃定的招生學校登記入學。
2、縣城區(qū)公辦學校招生。實行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單校劃片為主和多校劃片、電腦派位、對口直升為輔的招生方式入學。小學招生原則上以居住地段、社區(qū)、門牌號等區(qū)域為招生范圍進行劃片入學;初中招生可采取以居住地段、社區(qū)、門牌號等區(qū)域為招生范圍進行單校劃片入學,也可采取小學對口直升、九年一貫對口直升和多校劃片、電腦派位的招生方式入學;公辦寄宿制小學、初中嚴格限制在本縣范圍內招生。對于報名學生低于招生計劃的,學校應予以全部錄;對于報名學生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對未能錄取的學生應妥善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入學。在縣城區(qū)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在規(guī)定的招生時間內,攜帶戶口簿、居住證明等規(guī)定的招生證件到劃定的招生學校登記入學。
(二)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注冊入學,直接錄取”;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適齡兒童少年應按照隨機派位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該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因此產生的空余學位由審批教育部門組織采取隨機派位方式進行補錄。通過隨機派位方式,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據其戶籍和家庭住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原則上以學生自愿選擇為前提,小學直升初中。當小學畢業(yè)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結果;當小學畢業(yè)生意愿直升人數小于初中招生計劃時,應全部錄取,初中空余計劃由審批地教育部門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組織招生。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免費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三)特殊教育學校招生
特殊教育學校(含隨班就讀)招生和普通中小學同步進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持殘聯部門出具的證明,可到所屬片區(qū)公辦學校隨班就讀;對確實不適合隨班就讀的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到當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由特殊教育學校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并納入特教學校學籍管理。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五、招生時間及工作安排
為全面落實公辦民辦學校同招政策,嚴格規(guī)范招生秩序,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號)《濮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2020年濮陽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發(fā)〔2020〕52號)精神,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中高招延后等實際情況,2020年全縣義務教育招生統一使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具體招生時間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生政策階段(5月10日—5月30日)。2020年5月10日前,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學校、社會的意見基礎上,制定印發(fā)《2020年臺前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宣傳招生政策階段(6月1日-8月10日)要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通力合作,通過教育局官方網站、河南省招生服務平臺等多種形式宣傳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新政策、新要求。各招生學校要通過學校宣傳欄、學校網站、發(fā)放招生宣傳頁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宣傳。
(三)網上報名登記階段。所有符合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選擇公辦學校入讀或選擇民辦學校入讀,均須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登錄“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要如實填報信息,所登記的信息將作為入學資格認定的依據。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完成網上報名的,依據招生劃片范圍和規(guī)定時間,可持招生必備證件到縣教育局指定地點現場報名。未按規(guī)定時限完成報名的,由教育部門和學校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入學。具體網上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四)招生入學階段(8月11日—8月31日)。各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時間統一組織招生,負責對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報名信息、入學繳驗證件進行初審,并入戶核查。初審合格的生源報教育部門進行復查,精準確定合格生源名單,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告知學生或學生家長到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學生攜帶《入學通知書》于8月31日前到對應學校報到注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各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各學校招生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科學有序、運轉高效、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機制。要通過比對分析轄區(qū)內在園適齡幼兒、在校小學畢業(yè)生、戶籍及常住外來人口適齡兒童數和學校分布、學校規(guī)模、交通狀況等諸多因素,提前做好生源預測,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合理確定學校招生規(guī)模和招生范圍。
(二)統籌城鄉(xiāng)招生,落實消除大班額規(guī)劃。要以破解招生過程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導向,抓住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擇校熱”、“大班額”等突出矛盾,統籌做好城鄉(xiāng)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認真落實義務教育消除大班額專項規(guī)劃,加快推進城鎮(zhèn)學校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持續(xù)擴充城鎮(zhèn)義務教育學位資源,提升農村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著力縮小城鄉(xiāng)、校際間教育質量差距,穩(wěn)定農村生源。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聯合辦學,有效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嚴把招生入學關,堅決治理擇校,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多措并舉,標本兼治,持續(xù)化解大班額,確保鄉(xiāng)(鎮(zhèn))和農村小學招生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招生班額不超過50人,縣城區(qū)小學、初中招生班額不超過55人;確保2020年底全部消除超大班額、基本消除大班額。
(三)加強控輟保學工作,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要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好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政策,摸清底數,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按時入學;要做好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幫扶,確保不因家庭貧困而失學;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建設鄉(xiāng)鎮(zhèn)寄宿制學校、改善小規(guī)模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xiāng)村適齡兒童少年不因上學不便而失學;要針對農村殘疾兒童少年實際,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依照有關規(guī)定保障各類優(yōu)待對象享受義務教育入學優(yōu)待政策。
(四)嚴肅招生紀律,強化監(jiān)督問責。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落實《濮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治理違規(guī)招生行為,設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紀律監(jiān)督。依法依紀嚴厲查處各種違規(guī)違紀招生行為。對違規(guī)的公辦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yōu)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對違反規(guī)定的民辦學校和違規(guī)參與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列入“黑名單”、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當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實行100%隨機派位錄取的,除對民辦學校處罰外,對違規(guī)違紀的個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jié)輕重對校長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直至撤職或者解除聘用關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五)加強招生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與新聞宣傳部門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義務教育法》和招生入學有關政策,開展對招生入學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積極引導學生家長(法定監(jiān)護人)依法送子女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招生期間,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要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及時發(fā)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wěn)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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